当前位置:首页
 > 办税服务 > 通知公告
致全省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
发布日期:2016-07-16 浏览次数: 次

致全省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

尊敬的纳税人:

  您好!

  首先,感谢您对推广上线金税三期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积极配合!

  金税三期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,是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。与现有的征管系统相比,金税三期系统功能更加强大,尤其是对于包括您在内的广大纳税人来讲,金税三期打造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,服务功能更加齐全,办税操作更加便捷,业务流程更加规范,能为您提供更加规范的税收管理、更加便利的纳税服务。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,湖北省国税系统将在8月8日正式上线金税三期。为了方便您了解金税三期的有关情况,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:

  一、推广上线的时间安排

全省国税系统将在7月2718:008724:00进行新老征管系统切换,为此我们提醒您:

  (一)在727日系统切换前,请您尽早安排办理发票领用、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业务。如果您因生产经营需要,要求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,可提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;主管国税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领用限额,扩大发票供应数量,保证您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。

  (二)在7月27日至87日系统切换期间,您可正常办理如下业务:

  1.发票认证(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);

  2.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;

3.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(原升级版)开票及数据上传;

4.网络发票开具;

  5.涉税咨询业务。

  除此以外的其他涉税业务,全省国税系统将暂停办理。

  (三)在系统上线后,即8月88:30起,全省国税系统将正式启用金税三期,全省国税系统的办税服务场所和网上办税服务渠道都将恢复正常,为您提供各种办税服务。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初期,由于受业务量增大、业务办理相对集中等影响,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、办税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,请您合理安排涉税业务的办理时间,尽量错峰办税。

  二、申报缴税期限的调整

  为了便于您正常办税,根据有关规定,对申报缴税期限进行适当调整。其中,7月份的申报缴税期限调整为71日至720日,8月份的申报缴税期限调整为88日至826日。

  三、车辆购置税业务的特别提醒

  如果您在金税三期上线前后,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,我们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,着力解决您办税不便的问题。

  (一)经与公安部门协调沟通,实行“两个延长”。一是延长新车临时牌照使用时间。如果您是在7月18日至818日购买机动车的,可按规定申请换领3次临时牌照,单次核发的临牌使用时间为15天。二是延长网上预约选号有效时间。如果您在720日至819日在网上预约选号的,所预选号自预选成功之日起保留15个工作日有效;820日起恢复预选号的,保留5个工作日有效。

  (二)国税部门将增设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窗口,增加窗口工作人员,实行预约办税、延时办税,竭力为您搞好办税服务,也请您结合实际安排好办税时间。

  四、涉税信息的获取渠道

  金税三期上线期间,涉及涉税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,国税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、微博微信、办税服务厅、电视、媒体等正规渠道进行发布,请您及时关注。有不清楚的事宜,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,或者前往当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咨询。

  尊敬的纳税人,这次推广上线金税三期情况复杂、任务繁重,如果因为系统切换等工作给您带来暂时不便,敬请谅解!我们郑重承诺: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应用金税三期,不给您增加任何办税费用;同时,我们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,为您提供更加规范、更加便捷、更加高效的办税体验。

  最后,再次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并致以崇高的敬意!

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

  二○一六年七月十六日


备案号:鄂ICP备05010861